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办学行为,提高老年康养大学教学质量,根据《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安徽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快推进老年大学(学校)建设的通知》,《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安徽三联学院老年康养大学(以下简称老年康养大学)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是面向社会,为老年群体提供健康保健教育服务的公益性、非学历老年教育机构。
第三条 老年康养大学办学宗旨是促进老年人主动健康、厚德修身、终身学习、乐享生活、积极作为,满足老年人终身学习、增进身心健康、参与社会发展的需求,努力为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更好条件。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老年康养大学为安徽三联学院下设二级机构,挂靠现代康养产业学院,设校长一名,下设办公室、教学部、学籍部。
第三章 招生工作
第五条 凡身体状况良好,适合老年大学相关课程学习,年龄一般不超过75岁的老年居民均可报名参加学习。
第六条 老年大学实行春秋两季招生,招收名额及专业以每学期招生简章为准。报名学员收取一定的报名费、学杂费和学费。
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七条 教学管理要以人为本,宽严适度,尽量为老年人提供方便。
第八条 老年康养大学办学形式主要为长期班、短期班和专题讲座。长期班有基础班、中级班、高级班等类型。
第九条 老年康养大学课程设置围绕主动健康、休闲娱乐、技能提升和银发圆梦四个方向,针对养生保健、身心健康、历史文化、生活娱乐、琴棋书画、隔代教育、信息技术等方面,采取课堂学习、远程学习、体验式学习等方式,开展读书、讲座、参观、展演、游学、志愿服务等老年教育活动。既要符合老年人的情趣、需要和接受能力,又要体现时代特征,做到专业适宜、因需选课、分层授课、易教易学。
第十条 各专业均应制定教学大纲,涵盖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计划安排等。
第十一条 要采用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教学方法,做到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寓教于乐、注重实效。
第十二条 老年康养大学任课教师实行聘任制,由学校颁发聘书。按学期发放任课教师课时酬金。
第十三条 教师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丰富的教学经验,尊重老年人,热情耐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备课,精心授课。聘任教师均为兼职教师,须填写《安徽三联学院老年康养大学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
第十四条 教师要按时上课,因故不能上课时,需提前一天通知教务人员和班主任;严格要求学员,主动征求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不得私自以任何名义擅自组织学员外出参加校外活动。
第十五条 每学期末需对教师进行教学情况考评,考评不合格者不再予以聘用。
第五章 学员管理
第十六条 学员应按规定办理报名和入学手续,填写《安徽三联学院老年康养大学学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
第十七条 学员需持《学员证》按时上课,未经请假缺勤者相应学费不予退还。
第十八条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安徽三联学院有关规定及老年康养大学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不迟到、不早退,有事(病)请假;保持课堂安静,不接打手机,不交头接耳,不高声喧哗,不随意离座走动和频繁进出教室;不随意串班上课,不带人蹭课;尊敬教师,关心同学,团结互助。
第十九条 加强学员的安全管理,老年康养大学广大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徽三联学院及老年康养大学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每学期末分班开展学习情况考评,学年末评选优秀学员予以表彰。
第二十一条 老年大学经费来源有学员学费、学校下拨、社会捐助等方式。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是本单位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基本规范。本单位依据本章程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本章程实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本单位负责解释。本章程自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之日起生效。